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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18-03-09 18:13     (点击: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8]3025号)文件精神,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继续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该项目的选派办法、工作流程等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公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拔推荐工作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项目宣传工作;指导申请人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国内导师在对外联系、制定学习计划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国际合作基础赴国外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指导申请人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  2.各单位应按照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等工作,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国外邀请函、研修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避免千篇一律。  3.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推荐工作。请各单位参照《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表,可在国家留学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下载),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被推荐人选的评审结论及具体意见如实填写在《评审意见表》上,加盖校内主管部门公章。  二、关于申请受理工作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8日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文(带文号、含推荐人员名单)、纸质申请材料一套提交至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请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上的推荐意见制作成Word文档,发至hngplx@126.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关于派出管理工作  1.各单位应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全链条管理。在申请、选拔阶段,积极推动项目宣传及申报组织工作,并认真做好校内专家评审;在录取、派出阶段,合理安排其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应组织行前集训并指导、协助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的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国内单位/导师应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留学效益。各单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派出率,及时掌握录取人员派出情况,并将擅自或申请放弃留学资格人员情况及时书面提交至我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  2.加强对项目留学效益的总结,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典型事例和优秀成果应及时反馈至我厅和国家留学基金委。  工作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张笑   关煜平        邮箱:hngplx@126.com  电话:0371-69691013/69691081  传真:0371-69691768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D809室  邮编:4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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