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院直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许昌市科技局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许昌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负责人需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二)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可以参加一项其他项目的申请,每人申请和参加的项目最多不能超过两项。
(三)申报项目以科研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团队成员控制在3到5人,项目申报书须由各二级部门审核签字。确定立项后不能随意更换项目名称、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四)相同或相近项目不重复立项。
(五)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立项支持。同一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六)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即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1年12月。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许昌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各二级部门进行初审。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部门领导根据项目质量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初审意见。
(三)申请材料采用集体报送,以二级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院属各部门人员,请把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兼职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含申请书、申报项目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受理时间为10月12日8:00至10月13日17:30,纸质材料交科研外事处(综合办公楼423室),电子版发送至xzykywsc@126.com邮箱,报送市科技主管部门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咨询
科研外事处联系人:郑俊霞 电话:13733646966
附件:
1. 许昌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2. 2021年度许昌市软科学项目指南
3.许昌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