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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5-18 16:02     (点击: )

各院部、院直各单位:

接许昌市委组织部、许昌市委宣传部、许昌市人社局、许昌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申报方式。

二、个人申报

政治坚定、学风严谨、功底扎实、成果突出,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中3(3)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进行个人申报。

1、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成绩显著,其成果作为主持人获得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一等奖或2(2) 以上二等奖;

2、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3、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国家级报纸发表2(2) 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4、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2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5、主持并完成过市级(含市级)以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6、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7、积极参加全市社科理论研究、课题调研、社科知识普及活动。

在社科研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组织推荐

符合条件的社科工作者,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组织推荐。各县(市、区)由县(市、区)委宣传部会同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推荐;各大中专院校由学校科研处或人事处负责推荐;市直有关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推荐;市级学会推荐的人选,除有各学会意见外,还要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意见。

四、评审组设置

本届评选设哲政、经济、历史、文教4个评审组。

五、申报材料

1、著作、调研报告一式二份。

2、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其它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一份(原件申报时由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后退回)、复印件二份。

4、“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推荐表”一式二份,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上报时间

各推荐部门请于20216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科研外事处42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俊霞

联系电话:0374-2366956


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许社科联字[2021]1号)


科研外事处

                                   2021518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第三届许昌市优秀社科专家评选通知许社科联字〔2021〕 1号(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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